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承和发扬五四运动光荣传统,切实增强团员青年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校团委决定开展我校2022年度“青年五四奖章”“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先进集体
1.福建商学院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2.福建商学院五四红旗团委
3.福建商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
1.福建商学院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2.福建商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3.福建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4.福建商学院优秀志愿者
5.福建商学院抗疫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 福建商学院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应不少于集体人数的60%。
2.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在有关学校发展与建设等重大项目或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发挥关键作用,取得突出业绩。
4.内部凝聚力强,具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团队精神。
5.原则上班级团支部不可以参与五四奖章(集体)评选。应参与评选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福建商学院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组织健全,团员报到率高于90%,下辖四星级及以上的团支部数需超过50%。
3.班子建设好。团委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团员青年反响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福建数字共青团、志愿汇上须有记录。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6.2022年度二级学院团委书记抓基层团建工作述职评议结果作为评选重要参考依据。
(三)福建商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组织健全,在2022年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中达到四星级及以上,团员报到率高于90%,四星级团员占比高于90%的团支部。
3.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班团融合工作有效推进,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特色活动鲜明,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青年团员的高度认可。
5.曾获得院级以上集体荣誉称号,或在各级各类竞赛中成绩突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团支部成员中申请入党人数、入党积极分子人数和党员(含预备党员)数比例高,团支部成员无各类违纪处分行为。
(四)福建商学院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的青年教师,师德高尚,敬业爱岗,遵纪守法,为人师表,育人工作成效明显。
2.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有突出贡献,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对广大青年具有极强的示范引导作用;积极开展主讲课程的建设和改革,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学生评教优秀;牢固树立服务思想和师生观念,坚持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的方向,在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方面表现突出。
3.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获得者、造血干细胞细胞捐献者在同等条件时优先考虑。
(五)福建商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同学,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密切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在青年团员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成为注册志愿者和网络文明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4.业务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落实学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勇于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智慧团建”系统团干资料管理中完善团干部个人信息,积极推动智慧团建工作和“青年大学习”,工作成效好。星级团员评定为四星级以上,所在团支部在福建“智慧团建”系统星级团支部评价为四星级及以上。
5.模范作用突出。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本领过硬,上一学年度(2021.9-2022.6)专业综测排名前50%,无不及格科目及违规违纪记录;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6.青马培训班结业者在同等条件时优先考虑。
7.团干的范围应该是:校级团委学生干部、二级学院团委学生干部、团支书、副团支书、团宣传委员、团组织委员、青队队长。
8. 教师团干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2年,学生团干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1年(截止至2022年12月)。近两年内申报过五四个人奖章或五四优秀共青团干部的教师不可再申报。
9.符合条件的专职教工团干均可报名,名额单列。
(六)福建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参加评选2022年度(即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本领过硬,上一学年度专业综测排名前50%,无不及格科目及违规违纪记录;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团员信息须在智慧团建报到,在2022年度(即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在“智慧团建”星级团员评定为四星级及四星级以上。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参学率较高。
5.在校级及以上“创青春”“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或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省三等奖(银奖)、校一等奖(金奖)以上的共青团员,在思想品德合格、无不及格科目及违规违纪记录的基础上,直接授予“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6.青马培训班结业者在同等条件时优先考虑。
(七)福建商学院优秀志愿者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和奉献精神。
2.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截至发文当日,在志愿汇APP上登记注册时间原则上满半年以上且评选2022年度(即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志愿服务时长达30小时以上。
3.热爱青年志愿者工作,积极探索工作新路子,勤奋学习,勇于实践,不断进取,有奉献精神,在学校志愿服务工作中做出了较大成绩,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雷锋志愿服务等。
4.学业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及违规违纪记录。
5.青马培训班结业者在同等条件时优先考虑。
(八)福建商学院抗疫工作先进个人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勤于学习,甘于奉献,业绩突出。
4.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在基层一线全力配合做好防“疫”志愿服务,或配合校院做好防“疫”宣传、组织等工作,责任心强,表现突出。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1.各奖项拟推荐人选须由基层组织根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进行推荐,经学院团委审核,经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应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后,报送校团委。
2.评选名额:“青年五四奖章”集体1-2个,“青年五四奖章”个人3名,“五四红旗团委”4个,“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工单列)3名,校抗疫工作先进个人10名。
3.“五四红旗团支部”按照基层团支部数的10%,“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按照基层组织学生团员数的3%,优秀青年志愿者按照基层组织学生人数的5%推选(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校团委、学生工作部、校级读书社推荐的各类先进个人名额不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6%。
4.各团委要加强对推荐对象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电子版、纸制版和党委会研究通过的会议纪要、推荐评优学生所在专业综测排名(加盖院团委公章)、志愿汇APP上志愿服务2022年度时长截图及志愿者证已盖章证明时长、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及五四表彰工作汇总表报送校团委,逾期视为弃权。所附事迹材料(1200字),大标题用二号宋体,正文用三号仿宋体,行间距23磅。有关评选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徐淑娇(连江校区)、李耀宗(马尾校区)联系电话:0591-26290036
电子邮箱:fjsxytw@163.com
附件:
1.各学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福建商学院五四表彰工作汇总表
3.福建商学院“青年五四奖章”个人申报表
4.福建商学院“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5.福建商学院“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6.福建商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7.福建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8.福建商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9.福建商学院“优秀志愿者”申报表
10.福建商学院“抗疫先进个人”申报表
共青团福建商学院委员会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