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深化社团改革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福建商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闽商院文〔2020〕36号)及《福建商学院学生社团成立、年审、换届和注销制度(试行)》(商院团〔2021〕4号)等有关规定,现启动2023年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
2023年10月至11月
二、年审对象
2023年3月前注册成立的所有学生社团
三、年审内容
本次年审围绕2022年11月—2023年11月期间,学生社团的规模、社团成员构成、年度活动情况、负责人情况、指导教师情况及指导意见、业务指导单位意见、财务状况、有无违规违纪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
各学生社团须按照《关于填写福建商学院2023年学生社团年审材料的注意事项》提交年审材料:
1.《福建商学院学生社团年审报表》(同时报送相关活动记录包括活动策划、照片、报道稿。)
2.《福建商学院学生社团年审表》
3.《2023年福建商学院学生社团年度工作总结》 (总结工作情况、日常管理情况、社团发展情况、活动开展情况等,总结亮点与不足,并对社团未来发展提出意见与建议)
4.《福建商学院社团指导教师工作登记表》
5.《福建商学院学生社团情况汇总表》 (指导单位填写)
6.《福建商学院学生社团评分表》(指导单位填写)
四、年审程序
1.业务指导单位初审
各业务指导单位按照要求对各学生社团开展年审工作。各学生社团需将所有年审需提交材料纸质版经指导老师、业务指导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于11月3日前报送至校社团部活动部(连江校区明德楼、马尾校区福万楼、鼓楼校区食堂二楼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2833991280@qq.com,文件名标注为**社团年审材料。(逾期将不予参加年审)
2.学校复核
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将对各学生社团年审材料进行复核,根据社团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评定各学生社团相应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
五、相关要求
1.学生社团年审是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团委、业务指导单位要高度重视,各指导老师要认真负责,全力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2.各学生社团应按照要求,如实报送相关材料,逾期报送材料将视为自动放弃年审,学生社团直接管理机构将给予整改要求。
3.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开展社团年审工作。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对学生社团年审进行评议审核。经审核后公布各学生社团年审结果。年审合格的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方可在2024年招收新成员、开展活动。
4.对于年审“不合格”的社团,校团委通知其业务指导单位按照整改意见,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逾期或整改仍不合格者,应予以注销。
联系人:卢丽娜(师)江高翔(师)
联系电话:26290036
校社团部社团活动部:张培娟(生)
联系电话:19859563369
附件:
1.《福建商学院学生社团年审报表》
2.《福建商学院学生社团年审表》
3.《2023年福建商学院学生社团年度工作总结》
4.《福建商学院社团指导教师工作登记表》
5.《福建商学院学生社团情况汇总表》(指导单位填写)
6.《福建商学院学生社团评分表》(指导单位填写)
7.《福建商学院2023年学生社团年审材料的注意事项》
8.《福建商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2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