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
根据《福建商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福建商学院学生社团成立、年审、换届和注销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关于公布2024年学生社团年审、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结果及“社团之星”名单的通知》等文件,现将2024年度的学生新社团成立、整改、换届以及注销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社团成立
(一)申请条件
1.有20名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
3.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
4.有至少1名指导教师。
(二)提交材料
1.附件1-5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件。以“社团全称+新社团成立”命名。纸质材料需签字、盖章后同步报送校团委。
(三)工作提示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社团申请成立资格,一年内不允许再次申请成立;
2.已注销社团半年内不得再次重复申请成立,其主要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另成立新社团;
3.未获准成立的社团不得私下招收社员,不得以福建商学院社团名义进行活动,一经发现,取消其申请资格。
二、社团整改
(一)整改范围
2024年年审不通过的社团
(二)工作流程
1.提交整改计划
2.开展整改工作
社团根据提交的整改计划开展整改工作,至少召开一次以整改为主题的社员大会。整改社团需认真分析年审不通过的原因,围绕整改意见重新谋划社团未来发展方向,积极组织参与社团纳新大会等校园文化活动、开展特色鲜明的社团活动、积极申报“社团文化巡礼节”等校园文化建设项目,提升社团活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3.提交整改总结
整改总结格式参照附件6,内容须包括:社团的过往和现状(基本情况,活动情况,需求情况,面临的困难等)、整改原因分析、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社团未来发展方向(组织建设、品牌活动等)等。
(三)提交材料
1.整改的社团提交附件6,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均以“社团名称(全称)+整改总结”命名。纸质材料需签字、盖章后同步报送校团委。
三、社团换届
(一)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行端正、奉献意识突出,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的负责人应为中共党员);
2.熟悉业务工作、广泛团结青年、组织管理能力突出,至少有一年及以上学生工作经验;
3.上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前5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二)工作流程
1.社团干部换届
各学生社团依据相关要求自行组织社团干部换届工作,选举产生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含社长、团支书(可由社长或副社长兼任)、其他干部(副社长、各部门部长、副部长)若干。每个社团原则上社长为主要负责人,社员人数超过100人的社团,或同个社团分校区管理,方可增设一名副社长以协助社长开展日常工作。
2.召开社团换届大会
各社团可结合社团实际召开社团换届大会。
(三)提交材料
(1)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推荐表(附件7)、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上学年综合测评排名证明材料(纸质材料需学生所在学院团委盖章)。
(2)学生社团干部登记表(附件8)
(3)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审批表(附件3)
附件8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所有纸质材料同步报送校团委。
(四)注意事项
1.社团负责人连任的,仍需提交上述材料;
2.学生社团注册登记与社团换届每年12月组织一次,各社团应于每年12月开展全体干部的换届工作,非换届时间各社团禁止组织换届。
四、社团注销
如学生社团决定自行注销,须遵循社团章程规定,召开全体社团成员大会决议解散,并填写《附件商学院学生社团注销申请表》(附件9),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均以“社团名称(全称)+注销”命名。纸质材料同步报送申请通过后,社团自行注销。
以上所有材料于12月25日前以业务指导单位统一报送。邮箱地址2112739590@qq.com,纸质材料同步报送(连江校区明德楼二楼社团工作部、马尾校区福万楼二楼校团委办公室、鼓楼校区食堂二楼团委办公室)。
如有疑问请联系校团委,联系人:李耀宗(师) 江高翔 (师)
联系电话:26290036
学生社团管理部社团活动部:
林汉睿(生)
联系电话:13950790991
附件:1.福建商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2.福建商学院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确认书
3.福建商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审批表
4.福建商学院学生社团负责人登记表
5.福建商学院学生社团章程(模板)
6.整改总结模板
7.福建商学院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推荐表
8.福建商学院学生社团干部登记表
9.福建商学院学生社团注销申请表
共青团福建商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