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商学院委员会文件
闽商院团〔2020〕12号
关于召开福建商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会组织的改革和建设,努力开创新时代我校学生会工作新局面,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委员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联系我校工作实际,经校党委、省学联批准,我校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拟于11月24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团的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学生会改革,使我校学生会组织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团结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会议将认真总结我校上一学年学生会主要工作,讨论制定今后学生会工作的主要任务,带领和团结广大学生坚定信念、同心同德、蓬勃发展。
二、大会主要议程
(一)听取审议福建商学院2019-2020学年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通过《福建商学院学生会章程(草案)》;
(三)选举产生福建商学院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三、代表名额分配及总数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定本次学代会代表名额为150名,约占我校在校生学生总数的1.12%。其中代表需要覆盖各个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组织,其中专科生代表一般不低于30%,女性代表一般不低于30%,少数民族代表一般不低于 3%,非校、院级学生会社团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代表名额根据各二级学院在校生数按比例分配。全校以各学院为单位划分为10个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
四、代表条件
1.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应是我校全日制在校生,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2.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3.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成绩突出,为广大青年学生所信赖和拥护,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4.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组织纪律性强,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五、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名额根据各学院在校学生数按比例分配。各二级学院在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后,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班级团支部推荐、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
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在2020年11月10日前完成。请各选举单位于11月9日前将选举结果(详见附件2、3,加盖学院团委印章)报送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并将上述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1442940697@qq.com,联系人:郑姝颖,联系方式:15860638236。
本次学代会的召开是我校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学院学生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大会的宣传、组织和代表选举工作,激发广大青年学生的参与热情,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优异的成绩迎接我校第一次学代会的召开。
附件:1.福建商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名额分配表
2.福建商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
3.福建商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共青团福建商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1日
附件1:
福建商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名额分配表
学院 | 分配名额 |
金融学院 | 14 |
外国语学院 | 12 |
海外教育学院 | 10 |
艺术设计学院 | 12 |
国际经贸学院 | 17 |
信息工程学院 | 19 |
工商管理学院 | 19 |
财务与会计学院 | 15 |
传媒与会展学院 | 20 |
旅游与休闲管理学院 | 12 |
合计 | 150 |
附件2:
福建商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
二级学院: 团长:
附件3:
福建商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籍贯 | | 职务 | |
入团时间 | | 入党时间 | | 单位 | |
个人简历 | |
主要表现 | |
受过何种 奖励或处分 | |
选举 单位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