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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福建商学院2025年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3日 18:17 浏览人数:

各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建设,切实发挥学生社团的育人
功能,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福建商学院学生
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及《福建商学院学生社团成立、
年审、换届和注销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 2025
年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
2025 年 11 月
二、年审对象
登记注册的学生社团
三、年审内容
年审内容包括 2025 年社团成员数量及构成、社团负责
人工作及学习情况、学年活动清单、指导教师工作情况、业
务指导单位意见、财务状况、有无违规违纪和违反社团章程
情况等。
四、年审程序
1.各学生社团按时填写福建商学院大学学生社团年审
材料(见附 1、2),社团指导单位进行内容审核,并由业务
指导单位统一发送至学生社团管理服务中心指定邮箱。
2.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对照年审重点考察的内容对社团
年审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审查意见并提交学生社团建设管理
评议委员会评议审核。
3.学校对年审结果予以公布,并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五、相关要求
1.学生社团年审是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管理的重要举措,
各业务指导单位要高度重视,各社团指导老师要认真负责,
全力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2.学生社团年审是各学生社团获得下学年社团注册登
记资格的必要工作流程。若学生社团未按时提交社团年审材
料,校团委将对该社团作注销处理。
3.校团委对年审合格及以上的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
只有进行注册登记的学生社团方可继续开展活动。对年审不
合格的学生社团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限不超过 1 个月,整
改期间社团不得开展除整改以外的其他活动,社团在相关问
题整改落实后,经校团委复核通过,方可获得注册资格。年
审结果将作为评选社团优秀集体和个人的重要参考。
4.请各业务指导单位于 11 月 16 日前将年审的纸质版材
料(附件 1、2)报送至学生社团管理服务中心,电子材料邮
件命名为“XX 社团+年审材料”由业务指导单位汇总后发送
邮箱 fjsxytw_stgl@163.com。
5.各社团认真如实填写附件内容,若在年审过程中弄虚
作假,经查证属实,该学生社团年审不合格。
6.纸质材料提交地点:连江校区明德楼 211、马尾校区
福万楼社团办公室、鼓楼校区食堂三楼团委办公室。
如有疑问请联系校团委,李耀宗(师)、江高翔(师)
联系电话:0591-26290036;学生社团管理服务中心社团
督导部:林汉睿(连江学生)13950790991、杨智毅(马尾
学生)19236804737、陈林洁(鼓楼学生)13386958715。
附件:
1.《福建商学院学生社团评分表》(指导单位填写)
2.《福建商学院学生社团年审手册》
3.《福建商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福建商学院委员会

2025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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